各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武汉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扎实开展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武汉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明确本单位的职责和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让师生对文明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1.有电子屏幕的单位要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的有关内容,有宣传橱窗的单位要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相关内容的海报。
2.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精神、武汉精神的相关活动(如开展问卷调查等),做到每一名师生熟知熟记。
3.各单位要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志愿精神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内容。
4.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如“进街道、进社区便民服务”等,组织青年志愿者投身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文明餐桌”“文明寝室”“文明处室”“文明校园”等活动,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场所。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对待、热情参与。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干,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部署、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要精心组织,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创建格局。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他们在参与中自觉接受教育,保证教育质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要全员投入,协同推进。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4.要强化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各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文明创建暨迎接武汉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2:相关知识点(应知应会内容)
附件3: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doc
中南民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代章)
2017年9月4日
附件1:
中南民族大学文明创建暨迎接武汉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文明创建工作氛围营造,公益广告宣传等 | 党委宣传部、团委、各单位 |
师生对文明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达到100%,师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志愿精神、武汉精神 | 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各学院、各部门 |
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校风、校训、学生守则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
学生宿舍环境整洁、井然有序,“文明寝室”建设 |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
校园环境整洁,学校餐厅“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建设 | 后勤建设保障处、各学院 |
校园道路交通及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保卫处、各学院 |
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 居委会、团委、各学院 |
附件2:
相关知识点(应知应会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中国梦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志愿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武汉精神
敢为人先,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