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互联网群组和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对全校互联网群组进行备案。请各单位分类统计由本单位主办(所属)的互联网群组(包括由本单位人员负责、冠以学校及本单位名称的),强化管理,相关群组成员须实名备注。请于10月16日12:00前将统计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党委宣传部网络新媒体宣传科。
备案群组范围:冠以学校或二级单位名称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主要以校内工作关系建立的QQ群、微信群等。
2、对全校网站进行检查。各单位对自建(所属)网站进行自查,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和整改情况请于10月16日12:00前报学校党委宣传部网络新媒体宣传科。
联 系 人:杨征、刘虹(行政楼615室)
联系电话:027-67843845
联系邮箱:2032462629@qq.com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互联网群组统计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