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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学生工作骨干赴中国台湾地区培训研修的通知
作者: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18-04-19

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视野,不断提升我校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服务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学校拟推荐学生工作骨干参加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骨干赴中国台湾地区培训研修项目。现就人员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项目名称为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骨干赴中国台湾地区培训研修项目(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研修团)。培训期为10天,我校推荐人员名额1人。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纪律规矩意识强、爱生敬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和坚定的职业理想信念,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在本职岗位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异,需提供证明材料。例如:近5年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含研究会)表彰奖励、职业能力竞赛等次,在思政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4.一般应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4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如果确实需要在工作年限或年龄方面适当突破的,所在高校必须报告情况并说明推荐理由。

5.严格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后能学以致用、促进本职工作。

6.近3年参加过相关出国(出境)培训的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如确需推荐的,需注明推荐的充分理由。

7.参加培训人员愿意参与或承担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关任务。

三、遴选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自愿报名、学校部门初选、校内公示、学校推荐、省教育厅遴选等几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愿报名。我校校内推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从通知发出即日起自2018年4月20日17:00前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联系人:李晨,67844581。

2.部门初选。报名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从中确定拟推荐人员。

3.校内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按程序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校内公示一周。

4.学校推荐。拟推荐人员校内公示无异议,经学校审定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5.教育厅遴选。省教育厅结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考核以及专家培养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由高校,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遴选。

中南民族大学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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