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五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的通知》(鄂青联发〔2018〕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湖北省第五期“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
2.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勇于创新,培养潜力大;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现在本科二年级就读;
7.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8.身心健康,本科毕业后愿意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
9.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方式
省“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工作由团省委、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学院、学校推荐(5月7日前)。各学院负责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本科就业意向进行全面了解,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报校团委,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试、面试。
我校向省级推荐学生不超过8名。推荐人选以文科学生为主。最终推荐人选须经我校党委研究确定后上报。
2.省级考试选拔(5月25日前)。集中组织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3.省级组织考察(6月10日前)。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择优确定50名左右人选进行体检。
4.体检(6月15日前)。组织学员体检,并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
5.省委审定(6月20日前)。将拟培养对象名单报省委,省委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后,开始第五期学员培养工作。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培养工程的目的意义,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及家长的意愿,对本科毕业后无意到基层乡镇工作的学生不予推荐。
请各学院于5月2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选表现材料(800字左右)、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推荐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团校办公室(纸质版需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大活三楼团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校邮箱)。
团校办公室联系人:侯凤超
电话:027-67841396 13260546857
电子邮箱:tw@scuec.edu.cn
附件:1.“青马工程”第五期学员推荐表.doc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