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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参加第五期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的通知
作者: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18-04-25

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五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的通知》(鄂青联发〔2018〕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湖北省第五期“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

2.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勇于创新,培养潜力大;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现在本科二年级就读;

7.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8.身心健康,本科毕业后愿意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

9.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方式

省“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工作由团省委、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学院、学校推荐(5月7日前)。各学院负责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本科就业意向进行全面了解,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报校团委,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试、面试。

我校向省级推荐学生不超过8名。推荐人选以文科学生为主。最终推荐人选须经我校党委研究确定后上报。

2.省级考试选拔(5月25日前)。集中组织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3.省级组织考察(6月10日前)。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择优确定50名左右人选进行体检。

4.体检(6月15日前)。组织学员体检,并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

5.省委审定(6月20日前)。将拟培养对象名单报省委,省委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后,开始第五期学员培养工作。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培养工程的目的意义,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及家长的意愿,对本科毕业后无意到基层乡镇工作的学生不予推荐。

请各学院于5月2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选表现材料(800字左右)、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推荐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团校办公室(纸质版需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大活三楼团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校邮箱)。

团校办公室联系人:侯凤超

电话:027-67841396  13260546857

电子邮箱:tw@scuec.edu.cn

附件:1.“青马工程”第五期学员推荐表.doc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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