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关于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作者:吴恙  编辑:  审核:  上传者:  发表时间:2021-09-27   访问次数:

为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课改项目”)管理,按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定于即日起开展第二批课改项目清理工作与第三批课改项目第二次集中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1. 2017年7月立项且申请延期的课改项目;

2. 2018年12月立项的课改项目。

二、结项要求

凡用于项目结项的材料须与项目密切相关,并在恰当地方标注“中南民族大学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Curriculum Reform Program of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Grant Number。凡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交1份完整的项目实验报告;

2.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午餐会、教学研讨会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以第一作者(或独撰)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教育类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相关著作(或教材)1部(个人承担撰写文字量:著作不少于1.5万字,教材不少于2万字)。

三、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填写《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实验报告》(见附件1),论文类结项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著作类结项提交原件1份(所有原件为教学改革成果存档之用,不予退还)。

2.报送材料请配用档案袋(附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于10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开发部(15-74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fzxjy@scuec.edu.cn。

3.本次集中结项对2017年7月立项且申请延期的课改项目开展清理工作,本次仍未能结项的项目将撤销项目立项,追回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中心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

4.未能参与本次集中结项的2018年12月立项课改项目,请填写《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阐明未能顺利结项原因,于9月30日(周四)下午5点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开发部(15-74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本次申请可延期至2021年12月,届时仍未能结项者,中心将撤销项目立项,追回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中心课程改革专题研究项目。

若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开发部工作人员:吴恙,027-6784316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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