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立法论证会在我校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此次论证会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办,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承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勤出席论证会。
本次立法论证会由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联络处执行主任段晓红教授主持。来自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和有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对条例内容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制度设计的可行性和廉洁性进行了全面论证评估。
论证会现场。 陈心仪摄
王勤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专家建议,充分吸纳论证会成果。
郑文金指出《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的制定对推动本省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并表示专家参与立法是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要求相关部门将专家意见转化吸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