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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婷 编辑:杨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4 访问次数:
审核人:李涵伟 上传人员:司燕来

各学院:

为深化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引导并鼓励教师投入教学研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4号)(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立足研究生教育发展热点和当前工作实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创新性、示范性、科学性和应用性,以问题为导向,在改革研究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力求实效,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2.校级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项目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人数不得超过5人。

3.省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在申报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

4.已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含本科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二、经费支持

研究生教研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校级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其中1.5万元按照研究年限平均拨付,0.5万元在项目结题后拨付。省级项目资助金额为4万元/项,其中3万元按照研究年限平均拨付,1万元在项目结题后拨付。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书简表》。《申报书简表》按照《申报书》中“填表说明”制作,应与同项目的《申报书》保持一致,无须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议。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一个项目。请各学院将《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及《申报书简表》于7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就业办,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85228855@qq.com。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申报项目数量择优立项。

4.省级推荐。在校级评审中评分排名前8的项目将推荐申报2024年省级教研项目。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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